在《通知》第二章第五条中对申请条件做出以下规定——申请评定“三首”(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/首批次新材料/首版次软件)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:(一)申请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合肥市内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相应的生产、设计、关键部件制造、组装、软件系统集成能力,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、突发环境事件和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,不处于失信行为有效期内。
(二)申请单位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,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,无知识产权纠纷。
(三)申请产品在功能、性能等方面有重大突破,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,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(首版次软件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测试);已经用户使用(试用),市场前景较好。
(四)申请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产业政策,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方向;符合国家、行业、地方相关质量标准,符合环保、节能、安全、卫生等有关规定和特殊行业管理要求。
(五)已获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、首批次新材料、首版次软件,且在有效期内的合肥市产品直接纳入《合肥市“三首”产品应用推广目录》。
作为首版次申报条件,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一直都是必要佐证材料。目前大部分企业都选择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权威的检测报告,作为产品质量可靠的直接依据。
检测要求中“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”通常指CMA认证和CNAS认可等资质。山东安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拥有CMA、CNAS双重测评资质,现已启动针对服务企业首版次申报的相关检测服务,欢迎垂询相关业务!
市场一部:18654529895
市场二部:13065062365
市场三部:18654522365
首版次检测报告:
